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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东能否禁止租客男友来访?口头租约与“共享厨房”成争议焦点
一则多伦多租房讨论提醒租客保留书面证据;访客、共享设施和住宅租赁法适用需按具体事实判断。

一名多伦多地下室租客在Reddit发帖称,房东突然表示不欢迎她的男友来访,并改口称地下室的厨房和浴室属于共享设施。租客担心这会影响安省《住宅租赁法》的适用。

帖子称,租客居住近两年,每月租金900加元,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。她表示地下室有自己的厨房、浴室和卧室,只有洗衣房与公共区域相连;房东则担心男友“暂住”增加水电、损耗和安全风险。

租赁关系是否受RTA保护,往往取决于租客是否与房东或房东家人共用厨房、浴室等设施,不能仅凭房东单方面的说法判断。口头租约也可能具有约束力,但事实和证据很重要。

租客与房东都应尽量把入住人数、访客、留宿、设施使用和费用写清楚。发生争议时可保留租金记录、短信、房屋照片和录音,并向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或合资格法律服务咨询。
本文根据Reddit公开讨论整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该个案已由仲裁机构裁定。
